在婚姻关系破裂的诸多原因中,一方出轨往往会引发强烈震动,而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问题更是焦点。面对出轨行为,很多人会疑惑财产应如何划分,又是否能让过错方净身出户。从法律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,答案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深入剖析。
从法律规定的原则出发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,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。这意味着,出轨一方作为过错方,在财产分配上已处于不利地位。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,结合过错程度、婚姻持续时间、财产来源等因素综合考量。例如,在某起离婚案件中,丈夫长期出轨并与第三者同居,法院在分割房产、存款等共同财产时,将 60% 的份额判给了无过错的妻子,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。
然而,想要让出轨方 “净身出户”,在现实中存在严格限制。法律层面上,并没有直接规定出轨方必须净身出户。无论何种情况,只要双方未达成一致,任何一方都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不过,在两种特殊情形下,净身出户存在实现可能。其一,在协议离婚过程中,若出轨方自愿放弃全部财产权益,主动选择净身出户,这种基于双方真实意愿达成的协议,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法律便不予干涉。其二,在诉讼离婚中,如果双方以其他权益作为交换条件,签署包含净身出户条款的协议,且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,也具备法律效力;或者在法庭调解阶段,出轨方主动放弃财产分割权利,同样可能导致净身出户的结果。但在实际案例中,这类情况相对少见,因为财产分割往往涉及复杂的利益权衡。
此外,无过错方除了在财产分割上争取倾斜外,还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,向出轨方主张损害赔偿,涵盖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。物质损害赔偿主要针对因出轨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,如调查取证费用;精神损害赔偿则用于弥补无过错方因情感创伤遭受的精神痛苦,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过错情节、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。
夫妻一方出轨后的财产分配,虽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,但净身出户仍需满足特定条件。面对此类纠纷,当事人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,收集有效证据,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,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